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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及演辭

新聞公報(1998年及以後)

2003

2003年2月24日

職業英語培訓資助計劃課程發展資助接受申請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今日(2月24日)宣布,職業英語運動的課程發展資助現接受申請。僱主團體、工商界組織和專業團體如欲發展專為其行業僱員而設的英語培訓課程,可於3月31日或以前向語常會申請資助。

課程發展資助申請的規定及條件如下:

(一) 申請資格 -- 僱主團體、工商界組織及專業團體均可申請資助;開辦牟利課程的培訓院校、測試團體及機構則不符合資格;
(二) 資助撥款 -- 申請的資助額為課程發展費用的百分之五十,每間申請機構最多可獲資助共港幣50萬元;
(三) 評審準則 -- 申請將按所建議課程的成本效益、可行性及教授方式,以及申請機構(包括任何受委託發展課程的課程發展機構)的過往記錄,予以評審。

語常會發言人說:「由語常會成員組成的評審小組,將按個別申請的優劣及可供運用的款項,考慮是否接納申請。語常會有權對接納或拒絕某宗申請作最後決定。」

資助計劃自2000年3月推行以來,語常會接獲工商界組織和專業團體提出的課程發展資助申請共27宗。其中17宗申請被接納,獲批出共130萬元的資助。

有關資助計劃的資料及申請表格(表格C)可從計劃的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www.english.gov.hk。有興趣申請的人士必須在2003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親身或以郵寄方式把申請表格送交下列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9字樓
教育統籌局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辦事處

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截止日期後,語常會將不會再接受同類申請。如有查詢,請致電2892 6558,或以圖文傳真(傳真號碼:2801 7732)或電郵(電郵地址:pce@emb.gov.hk)與任敏德女士聯絡。

職業英語運動於2000年2月推行,旨在令市民更加認識職業英語的重要性,提高本港在職人士的英語水平。資助計劃獲語文基金撥款,為個別申請人提供資助,用以支付訓練課程的學費及考試費。針對市場缺乏個別行業的訓練課程,計劃亦為僱主團體、工商界組織和專業團體提供資助,用以發展專為其行業僱員而設的英語培訓課程,滿足培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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