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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及演辭

新聞公報(1998年及以後)

2005

2005年3月15日

語常會邀請各界申請資助以舉辦大型推廣普通話活動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今日(3月15日)邀請本港機構或團體申請撥款,以舉辦大型推廣普通話活動。

語常會發言人說:「語常會自成立以來,一直鼓勵並資助不同團體舉辦各項學校及全港性推廣普通話活動,其中包括自2002年起與香港推廣普通話大聯盟合辦的普通話月及繼後的普通話節,數年間合共舉辦了40多項活動,參與人數更突破22萬人次,成績令人鼓舞。」

「有見及此,語常會決定於今年再接再厲,並嘗試擴大資助規模,讓個別活動的舉行日期,可由過往只為期數個月擴展至整個學年。我們歡迎具備舉辦大型推廣普通話活動經驗和條件的本港機構或團體,申請資助在2005/06學年舉行非牟利的推廣普通話活動,目的是鼓勵市民和學生多練習和應用普通話,以提升普通話應用能力。」

有意申請資助的機構或團體須於3月16日至5月17日期間向語常會提交建議書,以舉行下列各項全港性或學校活動:

  • 為全港中、小學學生安排普通話話劇表演及/或訓練及/或比賽
  • 為全港中、小學學生舉辦普通話大使培訓班
  • 為全港高小至大專學生舉辦電台廣播訓練及/或比賽
  • 為全港中學至大專學生舉辦辯論比賽及/或日營
  • 為全港學生、教師及/或學校舉辦獎勵計劃
  • 為全港市民舉辦普通話歌唱大賽
  • 舉行大型頒獎禮暨得獎者表演會

語常會表示,是項資助不設申請表格,申請機構或團體須預先參閱附表的申請細則,然後以中文撰寫建議書,經由語常會委員組成的評審小組,根據建議書中列出的成本效益、創意、可行性、受惠人數,以及申請機構舉辦推廣普通話活動的經驗,予以評審。至於為個別區域、界別、機構、社群或組織舉辦活動、課程或計劃,或超出上述活動範圍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上述撥款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5月17日下午5時,申請人須親身或以郵寄方式把建議書送交下列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9樓934室
語常會辦事處

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如有查詢,請致電:2892 6545,或以圖文傳真(傳真號碼:2801 7732)或電郵(電郵地址:pcc@emb.gov.hk)與李麗娥女士聯絡。

語常會於1996年成立,就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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