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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兩文三語
  
協助香港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
常見問題
| 問一: |
計劃中所述的「普教中」定義是甚麼? |
| 答一: |
本計劃「普教中」的定義是以普通話作為中國語文科的主要教學語言(中文科的課堂以普通話為授課語言的比例逾50%)。 |
| 問二: |
計劃推行的年期及受惠的學校共多少? |
| 答二: |
計劃分4個學年(2008/09學年至2011/12學年)推行,每學年參與的中、小學共40所。每所學校參與計劃的期限為3個學年。本計劃預計4個學年共160所學校受惠。 |
| 問三: |
設立「代課教師津貼」的目的是甚麼?津貼額有多少? |
| 答三: |
設立「代課教師津貼」目的是用以聘請代課教師,以分擔學校教研小組成員(主要為中文科教師)的課堂教學。代課教師不會分擔學校全部教師的課擔。代課教師津貼的數額如下:小學組為薪級點第19點、中學組為薪級點第24點,以及每個月1,000元的強積金供款。 |
| 問四: |
「普教中」教師的師資要求是甚麼? |
| 答四: |
普教中的教師須符合普通話教師口語的語文能力要求,或考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或以上的成績。 |
| 問五: |
上學年落選的學校再次申請會否獲優先考慮? |
| 答五: |
上學年落選的學校如再次申請本計劃,將與同一學年申請者一併考慮,而不會有優先考慮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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